山西大学刘庆昌教授为我校师生做专题报告

发布日期:2016-06-27点击:[]

6月27日上午,山西大学刘庆昌教授应邀在4号楼201教室为我校师生做了题为“大学教师:职责及其实现”的专题报告。报告由理学院院长宋长明教授主持。

刘庆昌教授首先从社会认知、自我认知和教育职责三个方面解释了大学教师和中学教师的异同点;然后重点讲述了大学教师的职责,提出了教育的本质是“使人无害,让人有益”;接下来详细分析了实现大学教师职责的必要准备;最后对师生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。刘教授的报告深入浅出、见解独到,使在座的师生对教育和教师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。

刘庆昌,教育学博士,山西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。现任山西大学学术期刊社社长、《山西大学学报》(哲学社会科学版)主编,兼任全国教育哲学专业委员会理事、全国教学论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。主要从事教育哲学和教学理论研究,在教育原理、教育知识哲学、教育工学、教学理论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究,形成了自己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,先后出版学术专著6部,出版随笔集1部,发表学术论文120余篇。(赵杰/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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